我国营商环境持续改善,特别是部分地方主动对标国际先进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,取得明显成效,对推动全国营商环境整体优化、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。本课程首先从党中央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、中国的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等方面阐述了文件发布的背景;其次,阐述了选取北京、上海、重庆、杭州、广州、深圳等试点范围的具体考量;最后简要论述了《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》总体结构。